关于电子发票使用通知
2017年04月11日 阅读数2803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的公告,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、上海、浙江和深圳开展试点工作的安排。我公司于2017年4月1日开始采用增值税电子发票。
电子发票的使用方法如下:
1)使用任何打印机将pdf版本电子发票打印出来(黑白发票即可)
2)如果单位需要查询发票真伪,可前往北京市电子发票真伪查询网站查询: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/
由于国税发票查询系统更新延迟,该系统无法查询到新开的发票,请在收到发票后的3个工作日后查询,或至少24小时后查询。
关于电子发票的相关通知如下:
人民日报:增值税电子发票全国推行(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n810341/n810780/c1926391/content.html)